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網上超市服務協議
甲方:中國兵工物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總則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網上超市(以下簡稱“網上超市”)是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含下屬所有成員單位)的主要采購途徑和平臺。中國兵工物資集團有限公司經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授權,負責網上超市的日常運營管理等事宜。
本協議由締約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于北京市海淀區締結。
本協議由協議正文、附件及依據本協議公示于網上超市的各項規則所組成,協議附件及規則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規則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簽署日期在后的文件為準執行。
協議條款
1. 定義
1.1本協議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 “網上超市”系指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網上超市,網絡地址為http://ar.norincogroup-ebuy.com/。
(2) 商家注冊及入駐:商家注冊指欲成為網上超市第三方經營者的商家包括網上超市制造商、代理商及服務商(本文統稱“賣家”),依據網上超市入駐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線申請及信息提交,經平臺審核同意后,商家可以使用其自行設定的平臺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網上超市”,以開展經營;商家入駐,指第三方經營者完成商家注冊,通過資質審核且滿足本協議成為網上超市第三方經營者的過程;本協議中的商家指本協議締約方中的“乙方”。
(3) 平臺規則:指標示在網上超市之上的,與商家經營有關的任何規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賣家手冊、公告、幫助中心等。
(4) 入場金:商家向網上超市繳納的入場交易、用以保證本協議履行及對商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擔保的金額,網上超市可以依照本協議的相關約定對其進行處置。
(5) 平臺服務費:商家使用網上超市各項服務時按照本協議約定繳納的固定技術服務費用。具體繳納標準見本協議附件。
(6) “成交價”系指根據本協議規定,乙方在正確地完全的履行協議義務后,客戶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款。
(7) “客戶”系指網上超市上產品的采購方(買方),下文簡稱為客戶。
(8) “產品和服務”系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規定須向網上超市的客戶提供的一切產品和服務。
(9) “日”指日歷日。
(10) “通用產品”系指乙方在網上超市上架銷售的市場流通的正常產品。
(11) “定制產品”系指乙方根據客戶的需求,個性化、定制化提供的特殊產品。
(12) “合同成立”系指乙方收到客戶采購訂單,并完成訂單確認后,視為客戶與乙方之間采購合同成立。
(13) “合同生效”系指乙方收到甲方通過ebuy@norincogroup.com.cn的郵箱發出的發貨通知,此通知一經發出視為客戶與乙方采購合同生效。郵件格式參見附件4。
2. 服務內容及乙方經營方式
2.1甲方依照本協議為乙方開通賣家權限后,乙方可使用網上超市發布商品信息,與愿意購買乙方商品的客戶進行在線交流,訂立買賣協議,并向通過網上超市購買其商品的用戶提供售后服務,同時可參與網上超市相關活動及使用網上超市同意提供的其他有償服務。
2.2乙方經營方式:乙方自身名義進行商品信息上傳、展示、咨詢答復、商品銷售、發票開具、物流配送服務及售后服務提供等;乙方銷售及服務出現爭議、糾紛、國家機關機構調查時,由乙方以銷售者身份處理。網上超市不參與乙方的經營中,除依據本協議相關約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與其他人間的爭議和糾紛。3入駐條件及證明文件提交
3.1入駐條件乙方申請成為網上超市入駐商家,在網上超市開展經營活動,須滿足以下條件:
(1) 乙方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并領取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其他經營許可;
(2) 乙方申請經營的商品來源合法,資質齊全;
(3) 乙方同意本協議及網上超市相關規則。
(4) 證明文件提交(供應商推薦表)
(5) 乙方須根據網上超市相關規則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授權委托書等。
(6)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真實、合法、準確、有效,并保證上述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發生任何變更或更新時,及時通知甲方,若上述文件變更或更新導致乙方不符合本協議所規定入駐條件的,甲方有權單方全部或部分限制乙方經營,直至終止本協議。
(7) 乙方對其提交的證明文件或其他相應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若因乙方提交虛假、過期文件或未及時更新或通知證明文件導致糾紛或被相關國家機關處罰的,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網上超市(包括“網上超市”合作方、代理人或職員)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4. 服務開通及停止
4.1對于乙方擬開通賣家權限,甲方在乙方提出開店申請并滿足以下條件后7個工作日內為乙方開通服務。
(1)乙方已足額繳納入場金;
(2)乙方已按照本協議及平臺相關規則提交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并已通過甲方審核;
(3)乙方已注冊成為網上超市用戶且本協議已在線同意,并生效;
4.2甲方為乙方開通服務后,乙方可利用網上超市用戶名及自設密碼登陸商家后臺,根據平臺相關規則及流程向乙方特定店鋪上傳、發布商品信息,與用戶交流達成交易,使用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有償服務等。
4.3乙方賣家權限的停止:
4.3.1乙方需要停止店鋪服務的,應至少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權限;為彌補甲方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持,乙方同意甲方不退還未繳納的平臺服務費;
4.3.2出現以下任一情形時,甲方有權隨時停止乙方權限;
4.3.2.1乙方不滿足入駐條件的;
4.3.2.2乙方提供虛假資質文件的;
4.3.2.3乙方未完成承諾銷售額的;
4.3.2.4乙方產品價格、規格等信息標示錯誤,導致行政處罰、爭議和糾紛的;
4.3.2.5乙方產品質量、標識不合格的,或者產品涉嫌走私、假冒偽劣、舊貨、返修品的;
4.3.2.6未經甲方事先審核產品品牌,而上傳某品牌商品的;
4.3.2.7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平臺規則的,或者其他甲方認為侵犯平臺或消費者(自然人、法人)權益的。
4.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止經營,或者乙方因為出現4.3.2情形被甲方停止的,乙方已繳納的入場金,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該金額不足以沖抵乙方應付違約金和賠償金時,乙方應另行支付差額。
5. 雙方權利及義務
5.3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營業執照所載明的經營范圍及乙方申請經營的經營類目,核實及調整乙方在網上超市經營的具體商品的種類、數量和類目范圍。
5.4乙方同意并自愿遵守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平臺運營情況,對公示于網上超市的規則、流程、收費標準等進行更新、調整。
5.5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相關資質文件及各類信息資料進行審核。甲方審核為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并不代表甲方對審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的確認,乙方仍須對其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時性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注冊信息、上傳的相關數據信息、在網上超市發布的其他信息及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信息及其相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不經通知立即刪除,對發現的其他問題或疑問有權向乙方發出詢問及要求改正的通知,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說明或改正。對乙方前述不當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侵權責任并/或解除本協議。
5.7甲方有權將經國家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文書確定的乙方違法違規事件,或乙方已確認的乙方違反本協議相關約定的事項,在網上超市上予以公示;乙方多次違規或者有嚴重違約、違規情形的,甲方有權對其采取暫停店鋪運營、扣除保證金直至終止本協議等措施,上述措施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5.8如乙方的運營情況不能滿足網上超市要求,經限期整改調整后,仍無法滿足平臺運營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務。
5.9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及網上超市入駐商家經營情況組織相應的促銷活動,乙方應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及商品情況積極予以支持。
5.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乙方商品、售后服務等相關的信息,以便于客戶直接向網上超市客服中心進行咨詢時予以回復,對于甲方無法回答或屬乙方掌握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時限內予以回復或給出相應方案,對乙方未及時解決的客戶咨詢及投訴,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5.11如因乙方商品、發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務問題而引發客戶對甲方及/或網上超市的訴訟,甲方及/或網上超市有權披露乙方為實際商品提供商,乙方應承擔因客戶訴訟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而給甲方及/或網上超市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及網上超市的全部損失。
5.12乙方同意平臺根據業務調整情況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部分或全部轉移給甲方關聯公司,但須提前5日通知乙方。
6.乙方聲明及保證
6.1保證在網上超市提交的注冊資料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對獲得的與自設密碼共同使用的平臺用戶名(店鋪用戶名)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并對利用該用戶名和密碼所進行的一切活動負全部責任。
6.2保證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入駐條件,保證向甲方提交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并保證在上述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網上超市上予以更新。
6.3保證其有權利訂立本協議,其代理人已獲得充分授權,并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同時乙方保證對其雇員、本協議約定的聯系人及其他乙方委派的履行本協議的人員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6.4保證遵守本協議及附件的相關約定和平臺相關規則及流程,在使用網上超市相關服務時嚴格按照上述約定及規則和流程使用,不從事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6.5保證對在網上超市經營的商品擁有合法銷售權,商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并對其商品質量及商品合法性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6保證在網上超市發布的商品信息真實、準確,符合京東平臺規則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實際出售的商品一致,不含任何夸大或虛假內容,并對商品信息承擔獨立的完全的法律責任。若發布的上述信息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在網上超市予以更新。若因信息未及時變更引起法律后果的,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
6.7保證按照網上超市審核通過的商品類目和品牌經營,未經甲方確認,不得擅自增加、變更商品類目和品牌。保證按照平臺規則及國家相關規定設置商品價格、售賣限制、庫存數量、商品說明及其他商品信息,并對上述設置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乙方同時保證在經營過程中,按照網上超市相關規則使用客服工具,積極回復甲方用戶的咨詢,并保證在甲方用戶提交訂單后按要求發貨。
6.8保證向購買其商品的甲方用戶開具合法合規發票,并保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自行承擔相應稅費。如因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未開具發票或者其他發票問題引起的糾紛,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造成平臺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9保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自身售后服務承諾及附件自主售后的相關要求,提供商品“修理、更換、退貨”等售后服務,同時保證按照本協議附件的相關規定履行消費者權益保障及相關售后服務義務。
6.10保證在使用網上超市進行交易的過程中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在交易中采取欺詐及虛假宣傳、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擾亂網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從事與網上交易無關的行為。
6.11保證不將從網上超市獲取的任何數據用于本協議約定以外的用途,同時保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獲取、使用、傳播網上超市的任何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數據、用戶信息、支付信息、甲方其他用戶展示于網上超市的信息等。
6.12乙方不得在網上超市發布任何吸引甲方用戶到其他平臺或乙方自身網絡銷售平臺或渠道進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夾帶此類吸引甲方用戶的信息。
6.13乙方不得隱瞞任何可能對網上超市產生風險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出現設計缺陷、質量瑕疵、權利糾紛、重大違約、上傳資料包含病毒木馬等,若乙方發生此類影響平臺商譽、正常經營、安全的事項而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追究乙方違約、侵權責任。
7.交易流程
7.1 采購合同成立
客戶選購產品并提交訂單,若銷售產品需要乙方確認(非自動值班),待乙方在網上超市“確認訂單”后,視為采購合同成立;若銷售產品不需要乙方確認(自動值班),默認客戶提交訂單后乙方自動確認,視為采購合同成立。若客戶需要與乙方簽訂訂單對應的紙質版蓋章協議,乙方需配合客戶完成紙質協議的簽訂。
7.2 采購合同生效
甲方通過ebuy@norincogroup.com.cn的郵箱向乙方登記郵箱發送“發貨郵件”時,視為采購合同正式生效?!鞍l貨郵件”樣式參見本協議附件4。各方同意,所有通過前述郵箱發送和確認的電子訂單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各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訂單或協議,各方均不得以電子訂單無簽名、蓋章為由否認其效力。
7.3乙方在甲方通過ebuy@norincogroup.com.cn郵箱發送“發貨郵件”之日起,確保5個工作日內,將產品送達客戶訂單中約定地點。如特殊定制產品,按照附件3中約定執行。
7.4乙方交付的產品應具有適于前款約定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乙方應根據產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磁等保護措施,以確保產品安全無損地交付客戶。
7.5上述運輸、包裝、裝卸及運輸保險費用由乙方與客戶在訂單中商定,產品在按照本協議約定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前的全部風險由乙方承擔。
7.6產品交貨時應當同時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說明、配套軟件、質量檢驗合格證書等相關文件或技術資料,文件或技術資料應當是清晰、正確和完整的。
7.7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或客戶要求變更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的,應當在發貨前協商解決一致,同時按如下流程在網上超市進行訂單變更操作。
網上超市訂單變更流程為:申請變更的一方(客戶或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向被申請方(乙方或客戶)發出訂單變更書面申請。被申請方(乙方或客戶)在收到申請的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回復變更申請意見,甲方根據被申請方(乙方或客戶)的意見回復和通知申請方(客戶或乙
方)。若雙方同意變更訂單,則在甲方通知客戶和乙方之后,訂單(采購合同)變更生效;否則,仍按原訂單執行。
7.8乙方應當在產品運至約定交貨地點前通知客戶,以便客戶做好接收準備。產品運至約定交貨地點當天客戶對產品進行接收。接收時客戶有權對乙方所交產品的外包裝完好程度、產品品牌、型號、數量、產地或生產廠商等是否符合網上超市產品詳情進行初驗。乙方交付的產品存在損壞或短缺,或產品品牌、型號、配置性能等不符合約定的,應按框架協議第9條“違約責任”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7.9本協議項下產品所有權及風險自產品運送至客戶指定地點后,由客戶與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對產品進行檢驗并辦理相關交付手續后發生轉移。產品交付后,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客戶承擔。
7.10乙方在網上超市的操作和交易應遵守《網上超市供應商管理辦法》(以超市最新公告為準),及時處理客戶訂單和業務糾紛。甲方有權參照《網上超市供應商管理辦法》(見網上超市公告)對乙方執行獎懲措施,如乙方不接受獎懲措施,甲方有權關閉乙方網上超市的賬號,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和客戶的相應損失,同時保留追求違約責任的權利。
3. 收費標準與結算條款
8.1 發票
乙方需向客戶提供與實際購銷產品業務一致的可以認證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由客戶選擇),并按照訂單地址在產品發貨后的10個工作日內郵寄給客戶或隨產品一并郵寄。
8.2平臺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收取平臺服務費為:乙方在網上超市上個季度的總成交金額* 1%,乙方在每個季度初的第五個工作日前將上一季度平臺服務費轉入甲方如下賬戶: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戶戶名:中國兵工物資集團有限公司
賬戶:7111010182100014987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平臺服務費用后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明目為服務費或管理費。
8.3總成交金額的計算、結算方式
8.3.1訂單成交完成日后的第15個自然日作為該筆訂單的結算日期。每個自然月的 1 日至下個自然月的 1 日為一個結算周期,在每一個結算周期結束后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向乙方轉移支付已結束的結算周期內的總成交金額。訂單項下的全部價款和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8.3.2訂單成交完成日期確認方式為以下三種,
(1)乙方在網上超市上點擊“確認客戶收貨”和“確認開票”按鈕,且客戶在收到產品和發票后,在網上超市訂單界面點擊“驗貨確認”和“驗票確認”選項,以客戶點擊的最后日期作為訂單成交完成日期。
(2)乙方在網上超市上點擊“確認客戶收貨”和“確認開票”按鈕后,客戶點擊“申請延期支付”按鈕,并說明原因,后期由甲方負責跟進并確認訂單成交完成日期。
(3)乙方在網上超市上點擊“確認客戶收貨”和“確認開票”按鈕,經甲方提醒客戶后,客戶仍未在規定時間點擊“驗貨確認”和“驗票確認”按鈕,則以乙方點擊的最后時間按照網上超市交易規則順延后,作為訂單成交完成日期。
關于訂單成交完成日期更多解釋以請網上超市交易規則為準(登陸網站)。
8.4乙方收款賬戶
轉移支付時,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將款項轉入乙方在平臺錄入的銀行信息賬戶,上述賬戶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協議約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五個工作日在平臺進行修改并提交審核。
8.5 對于依據本協議由客戶確認支付的甲方最終以發貨通知方式確認協議生效的訂單下的到期款項甲方承擔轉移支付責任。
9違約責任
9.1協議生效后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本著信守協議、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協議有關事宜。
9.2 乙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或違反其他約定的,應按照甲方或客戶要求繼續履行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或客戶因此遭受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或客戶相應損失。
9.3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應按照乙方要求予以更正,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9.4 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一方以何種依據(包括根本違約、過失、虛假陳述或其他合約或侵權方面的索賠)而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另一方的責任僅限于:
(1)人身傷害(包括死亡)、不動產和有形動產的損害;
(2)除前款(1)外任何其他實際直接損害或損失,賠償額最高為索賠標的物產品或服務的金額。
10.不可抗力
10.1由于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協議任何一方(含客戶)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則協議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協議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隨后的十個工作日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為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
10.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含客戶),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繼續履行協議職責。
10.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含客戶)可暫時停止執行協議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確實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執行,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可以就解除協議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10.4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未能按照12.1之約定及時通知另一方,加重或擴大了另一方損失的除外。
11.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1.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未經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協議的內容。
11.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加蓋雙方公司印章后生效,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3只有甲方才有權與乙方商談變更協議的事項。如網上超市的客戶有變更協議的需求,乙方必須與甲方協商,經雙方確認,將變更協議增補到框架協議后,乙方才可以按照新變更的協議滿足客戶需求。
11.4甲方和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協議的履行。
11.5如本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協議,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于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5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協議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6本協議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協議自動終止,由此所造成的相關損失概由該方權利義務承受者承擔。
11.7除非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否則在協議存續的情況下,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12.通知
12.1 本協議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注:包括通過指定的有效號碼/地址發送傳真、電子郵件(指定郵箱)、郵寄紙質材料(僅限于EMS和順豐快遞)等形式。
12.2雙方通知地址
甲方:中國兵工物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道溝10號院
傳真:010-68963574
電子郵箱:ebuy@ordins.com
乙方:以在平臺注冊留存的信息為準
13.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3.1與協議有關的或因執行協議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協議的其余部分。
13.3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14.協議生效及其他
14.1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協議條款不一致的,以附件為準。
14.3無論本協議是否實際生效并履行,雙方在訂立、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含客戶)尚未向公眾公開的技術、商業情報和資料均負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本協議終止之后,雙方仍需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直至對方同意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4.4本服務協議經商家在線接受本協議并不導致本協議立即生效,經過網上超市審核通過并向商戶發出服務開通通知時,本協議即在商家和網上超市之間產生法律效力。
14.5本協議生效后有效期一年,到期后任何一方若未提出書面異議要求重新簽署本協議,本協議自動展期一年;任何一方亦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到期后不再延期。